秦朔起诉李亮名誉侵权:“字节时间”论战从微博打到法院
财经媒体人与平台高管的“字节时间”论战,从微博隔空交锋走向法庭。
11月2日传来消息,一场围绕“字节时间”的口水战已经从微博上的隔空喊话,走到了法院立案这一步。财经媒体人、“秦朔朋友圈”创始人秦朔当天在微信朋友圈发声明,称已就抖音集团副总裁李亮近期的言论提起名誉权诉讼,受理机构为人民法院。

第一财经报道称,秦朔委托的国浩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律师已确认,起诉材料递交到了上海法院。字节方面则向新京报贝壳财经作出回应,李亮表示“会积极应诉”。
这场官司的引子,是过去一周双方围绕“中国互联网是否已进入‘字节时间’”来回交锋的多轮公开争论。事情最早起于秦朔10月26日在“秦朔朋友圈”发布的一篇文章。
从数据之争到给人定性
那篇题为《可怕的红果与中国互联网的字节时间》的文章,引用了野村证券报告中来自QuestMobile的数据:2026年7月,中国移动互联网使用时长排在前50的应用里,字节系产品合计占到40.9%,腾讯系为29.1%;红果短剧的人均单日使用时长约125分钟。秦朔由此判断,中国互联网或许正从“腾讯时间”过渡到“字节时间”,同时表达了对短剧用户沉迷、注意力如何分配的担忧。
10月27日晚,李亮在微博上公开回击,说“中国互联网的字节时间”这个判断“极不严谨,纯属瞎扯”。接下来几天他接连发文,从统计口径上找问题:野村报告只统计移动端前50款应用的时长,长尾应用和PC端都没算进去,不能直接拿来代表整个中国互联网的竞争格局。秦朔的回应是,这50款应用已经覆盖移动互联网93%的使用时长,他还引用8月数据称,字节系份额又涨到了41.8%。
到10月28日,争论的火药味明显变浓。李亮以“知错不改,还故意扩大误导性观点”为由,用上了“非蠢即坏”这样的说法。秦朔随后公开批评李亮“动辄言出恶词”,并称这让他“对于他所代表的公司的内容底色多了几分警觉”。
李亮拿“利益相关方”说事,秦朔用起诉回应
真正让争议变味的一步发生在10月29日。李亮不再只谈数据和观点,把矛头指向秦朔与腾讯的关系。他发文梳理出一条时间线:秦朔10月23日参加腾讯主办的“2026内容创作者嘉年华”并发表演讲,第二天在朋友圈对腾讯视频剧集《兰香如故》给出“深入骨髓的赞赏”,10月26日就发出了“字节时间”一文。李亮据此推测,秦朔的定性“可能是后面‘利益相关方’坚持要他做的”,还说这“与他本人原来的专家风格非常不符”。
这番质疑把论战从观点分歧推到了动机指控上。四天之后,秦朔选择打名誉权官司来回应。他在朋友圈声明中说,李亮发布了“侵害本人名誉权的言论”,自己因此“依法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追究侵权方的法律责任”。
公开资料显示,秦朔在财经媒体圈资历很深,做过《南风窗》总编辑、《第一财经日报》总编辑,后来创办“秦朔朋友圈”,长期以人文财经观察家的身份研究商业文明。李亮是抖音集团分管公关事务的副总裁,早年当过《IT经理世界》编辑,2010年进入360公司,参与过“3Q大战”等互联网公关事件,2017年加入字节跳动,是字节对外发声的核心人物之一。